最新解读!@青岛市民:购买首套自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80万元,要达到这样的条件

发布:2022/6/15 13:41:27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新闻  浏览次  编辑:佚名

6月15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其中提到,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8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50万元。政策出台后,不少市民有疑惑,要达到80万的贷款额度,需满足什么条件,对此,相关工作人员根据政策进行了解答。

       首套要贷到80万元

       夫妻双方账户上要存约5.33万元

  随着政策出台,不少市民有疑惑,要达到80万的贷款额度,要满足什么条件,账户需要多少钱?

  至于申贷条件,青岛5月底调整了公积金贷款申贷缴存条件,将职工申贷的缴存标准进一步放宽到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半年(即183天),申贷时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职工开户时间和缴存时间满足以上条件,同时符合本市公积金贷款其他申贷条件的,即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关于账户余额,根据《青岛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以下四项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按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这意味着,按照当下政策,贷款额度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意味想要达到最高80万的贷款额,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要有约5.33万元,个人贷款额度要达到50万,账户余额要有约3.33万元。

       二套贷款额度不变

       单职工最高36万元,双职工最高60万元

  今日政策中还提到,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保持不变。记者查询获悉,岛城自2020年5月9日起统一岛城最高贷款额度政策,不再执行新建住房与二手住房、首次申贷与二次申贷的差异化最高贷款额度政策,统一按照岛城双缴存职工最高6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36万元的额度标准执行。

  这意味着,当下,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职工仍为36万元、双职工仍为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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