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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的优待

悬赏:5 - 已解决
[tag]独生子女,优待[/tag]大家说一下 独生子女的父母 够多大年龄 政府是不给补贴吧?那如果是两个女孩呢?政府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呢?
分享/转发 提问者:轩子妈 时间:2010-7-22 17:16

网友回复

不清楚
回答者:jinjuxin时间:2010-8-6 11:54
等请我客呀!
回答者:王小二二时间:2010-8-6 10:51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施奖励扶助制度

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党委、政府对农村人口与发展问题的高度重视,以及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民群众的关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稳定低生育水平,进一步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施奖励扶助,缓解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和养老方面的特殊困难,有利于促进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解决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完善。

一、奖励扶助对象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

奖励扶助金以个人为单位发放。

二、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程序

确认奖励扶助对象,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认,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检查、监督,并报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l.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4.区(市)计划生育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

5.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6.省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区(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年审,及时掌握奖励扶助对象的变化情况。

三、奖励扶助金发放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按照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以该制度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发放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不计入奖励对象的家庭收入中,不影响其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户”待遇。
回答者:王小二二时间:2010-8-6 10:51
男60女55
回答者:lishuai985时间:2010-8-4 0:12
你先生一个就知道了。
回答者:lg198296时间:2010-7-27 11:53
应该给
回答者:kj2117时间:2010-7-25 18:13
别想这些了
回答者:liyu123时间:2010-7-24 21:9
不清楚
回答者:jinjuxin时间:2010-7-23 18:49
60周岁
回答者:顺丰林时间:2010-7-22 21:38
共9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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