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幸福家园”!青岛启动加强物业服务管理“五项行动”
3月13日,市城管办召开全市深化“红色物业”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关于加强物业服务管理 共建社区“幸福家园”的实施方案》,启动实施“红色物业”深化提升、物业服务品质提升、业主自治规范提升、老旧小区改造后续管理提升、小区治理执法护航“五项行动”。此次会议标志着我市深化“红色物业”建设,助推党建引领小区治理进入新阶段,将通过系统性改革破解物业管理难题,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新格局,持续提升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实施“红色物业”深化提升行动。重点提升物业服务行业党建质量、深化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和健全多方协调运行机制。以“红色物业”建设为突破口,强化基层党组织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居委会在党组织领导下协同运行,共建幸福家园,共享治理成果。
实施物业服务品质提升行动。全力以赴“优服务、降投诉、解难题”,办好办实物业方面民生实事。持续抓好《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贯彻落实,用好物业服务项目分类分级监管、物业服务质量评价及项目经理服务评价等基本制度,提高监管精细化水平,提升物业服务质效。
实施业主自治规范提升行动。着力规范业主委员会组建与运行,抓实小区公共资源规范管理。制定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和业主共有资金管理办法,全面落实事前报告、履职评价、财务监管、信息公开、纠错退出等制度,推动业主共有资金账户尽开尽开,促进业主委员会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
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后续管理提升行动。主要包括老旧小区改造前确定后续管理模式、完善改造后老旧小区后续管理机制、多部门形成后续管理工作合力。积极推进开放式、无物业老旧小区明确后续管理主体,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切实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后半篇文章。
实施小区治理执法护航行动。强化管理执法协同联动、推进执法进小区。积极推动资源力量向小区下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一批物业管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为小区治理“保驾护航”。
(半岛全媒体记者 郭振亮 通讯员 许伟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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