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贴回复
返回列表<272829303132333435>

查看:1054881     * 贴子主题:[原创]法律咨询专用帖

帅哥:圆形



积分:92792
注册:2011-03-03
沟通:
Post By:2011/6/18 15:43:33
王律师你好,农村盖房子,找的包工头,结果有一个工人从高处掉下来了,摔伤了要住院治疗,请问王律师这种情况下,我们要不要负责任,要负的话,应该占多大责任,谢谢
轻轻的我来了

[img]/tp/2011/0411/2040571718.gif[/img]
走错了,路过。。。。。。。。。。。。。。。
帅哥:王律师



积分:39928
注册:2007-12-02
沟通:
Post By:2011/6/19 6:01:33
[quote]王律师你好,农村盖房子,找的包工头,结果有一个工人从高处掉下来了,摔伤了要住院治疗,请问王律师这种情况下,我们要不要负责任,要负的话,应该占多大责任,谢谢[/quote]
要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通过包工头雇佣了工人,自己指挥建房,这种情况下,主要责任在房主,本人也要承担一定责任。
一是以承揽的形式承包给包工头,此种情况下,主要责任在包工头,本人承担次要责任。
[img]/tp/2014/1219/0818349687.jpg[/img]

担任公司法律顾问  代理刑事民事诉讼

手机:13695321259  QQ:116652108  微信:lawyerwang75
帅哥:圆形



积分:92792
注册:2011-03-03
沟通:
Post By:2011/6/19 6:30:33
那一般情况下房主应该占百分之几的责任呢?谢谢
轻轻的我来了

[img]/tp/2011/0411/2040571718.gif[/img]
走错了,路过。。。。。。。。。。。。。。。
帅哥:王律师



积分:39928
注册:2007-12-02
沟通:
Post By:2011/6/20 7:49:02
具体情形具体分析,法律无明确规定。
[img]/tp/2014/1219/0818349687.jpg[/img]

担任公司法律顾问  代理刑事民事诉讼

手机:13695321259  QQ:116652108  微信:lawyerwang75
帅哥:圆形



积分:92792
注册:2011-03-03
沟通:
Post By:2011/6/20 12:03:45
就是以承揽的形式承包给包工头,此种情况下,房主应不应该承担责任,谢谢啊,老麻烦嫩
轻轻的我来了

[img]/tp/2011/0411/2040571718.gif[/img]
走错了,路过。。。。。。。。。。。。。。。
靓妹:小小小叶


积分:747
注册:2010-05-30
沟通:
Post By:2011/6/22 12:59:09
王律师请你给指点个事:我有一个朋友在城阳上班,是一家今年刚注册的新公司,她是4月12号去滴到5月31号被公司无理由辞退,公司在她在职期间没有签劳动合同和保险什么滴,当时去的时候说好工资是3000/月,4月份说是实习,就按3000的75%给结算的,可是五月份被辞退后去结工资却按800/月给算,气死人啦.你说她也没有什么在公司上过班的有力证据,这样的话劳动局能帮忙给要出工资来吗/
她有几个同事跟她情况是一样的.大约五六个人吧.你帮忙给指点一下啊.谢谢啦
帅哥:王律师



积分:39928
注册:2007-12-02
沟通:
Post By:2011/6/22 14:47:32
[quote]王律师请你给指点个事:我有一个朋友在城阳上班,是一家今年刚注册的新公司,她是4月12号去滴到5月31号被公司无理由辞退,公司在她在职期间没有签劳动合同和保险什么滴,当时去的时候说好工资是3000/月,4月份说是实习,就按3000的75%给结算的,可是五月份被辞退后去结工资却按800/月给算,气死人啦[/quote]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者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
城阳的最低工资是1100元。
可以投诉或提起仲裁,补发工资。
[img]/tp/2014/1219/0818349687.jpg[/img]

担任公司法律顾问  代理刑事民事诉讼

手机:13695321259  QQ:116652108  微信:lawyerwang75
帅哥:184503150



积分:1991
注册:2011-01-08
沟通:
Post By:2011/6/22 21:24:36
前不久 北阁小学组织几个班学生在校门外清理广告 其中一男同学泼水不小心把水溅到一女同学身上 于是女同学把小刀丢向男同学 结果造成男同学右手手筋断了四根 现在401医院救治 女方家长现在负担全部医疗费用 男同学正上六年级 正准备升中学考试 事情发生后医院大夫说半年不能随意动 这就意味着不能参加考试 甚至半年内不能动笔写字 更甚至在更久的以后不能参加体力劳动 事后班主任王老师不仅没有慰问过 反而致电男方说是男同学往墙上泼水多了才导致事情的发生 既然这样男方家长就只有向教育局讨个说法 如果还不能得到满意解决就只有通过法律途径 我想问一下 学校 班主任老师应在这事上担多少责任???
帅哥:王律师



积分:39928
注册:2007-12-02
沟通:
Post By:2011/6/24 16:07:54
[quote]前不久 北阁小学组织几个班学生在校门外清理广告 其中一男同学泼水不小心把水溅到一女同学身上 于是女同学把小刀丢向男同学 结果造成男同学右手手筋断了四根 现在401医院救治 女方家长现在负担全部医疗费用 男同学正上六年级 正准备升中学考试 事情发生后医院大夫说半年不能随意动 这就意味着不能参加考试 甚[/quote]
可以肯定班主任无责任。如果确有过错(看当时情形),责任也由学校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主要是由女同学家长来承担,如果男同学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赔偿数额,还是要依法来求偿,如果影响了升学,可以从精神损害赔偿金上要求补偿。
[img]/tp/2014/1219/0818349687.jpg[/img]

担任公司法律顾问  代理刑事民事诉讼

手机:13695321259  QQ:116652108  微信:lawyerwang75
匿名:123.234.248.*
Post By:2011/6/25 15:35:20
王律师您好,我想请教您一个问题,就是按揭中的房产可以过户吗???也就是更改产权所有人?、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返回列表<272829303132333435>
Powered by ShuzirenCms © 2003-2024 Shuzire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rocessed in 0.01103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