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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搞外遇被丈夫掌握证据,然后一顿揍,然后是轻伤

悬赏:5 - 已解决
[tag]然后,老婆,轻伤[/tag]女方无脸面对提出离婚,法院法官说打人犯法,与人通奸无罪只能说是品德不好,俺真是气蒙了,与人通奸还有理了,我也查过不少资料,只要是掌握证据女方这叫过失婚姻,男方有权向过失方要求精神损失,怎么到咱即墨就不行了呢?难道俺真的是法盲?
分享/转发 提问者:jiangcuiyu 时间:2011-6-2 20:6

网友回复

法官说的对,无论什么情况下先动手的就是理亏
回答者:李小爷詹妮时间:2011-6-14 8:19
一切为了孩子!
回答者:libo0128时间:2011-6-12 16:38
孩子和谁在一起过就应得到的财产多一些,最好双方能理性谈判,一切为了孩子!
回答者:baobao2007时间:2011-6-12 12:39
好合好散
回答者:dashao时间:2011-6-11 15:25
只有你提出离婚并抓住他的证据才能对你有利,但是不论怎样打人不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你是逃不掉的。好聚好散,真的没了感情那就痛快的分手,开始新的生活。生气上火的是少做为妙!!!
回答者:山雨滴时间:2011-6-11 12:5
眼看一个家就要拆散,十几年的亲人变成路人,利益面前女人丧失了人性,搞外遇带来的恶果要男人和孩子去承担,因为男人没有钱给女方,只有唯一住房的男人要面临被法院强判,或许要被强制离家流落街头,现实的社会,那里是老百姓说话的地方?就因为没有钱就要被强制?就因为老婆搞了外遇好似升了官,所以男人和孩子就要被赶出家门?而真正该滚出去这个家的应该是谁?我真的是无语,难道没钱没人没钱的社会就是这么现实吗?
回答者:112.254.81.*  时间:2011-6-10 23:55
你不是男人?
回答者:ZIZAIANRAN时间:2011-6-9 16:34
唉…人性社会呀!你老婆使钱,或者用肉买通了法官了吧?
回答者:人与人时间:2011-6-7 7:48
路过
回答者:天下无贼SA时间:2011-6-7 5:54
离婚有用,不离婚没有用。
离婚可以算作她的婚姻过失,把她扫地出门。
回答者:凯乐时间:2011-6-6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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