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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01279     * 贴子主题:[推荐]王律师十大忠告

帅哥: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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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2009/4/11 9:45:39
一、尽量增加投保金额,以防万一。 

即使再高明的司机,也不能完全避免交通意外、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而青岛市2008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464元,如果在事故中不幸造成一人死亡,那么死亡赔偿金将超过40万元,加上丧葬费、父母子女生活费等,甚至会高于60万元;如果造成受害人严重伤残,赔偿数额还会高,而交强险赔偿限额仅为12.2万元。因此,建议在经济许可的条件下尽量增加保额,比如投保50万元商业三责险,它比较20万元或30万元商业三责险,保费增加只有区区几百元。

二、发生涉及人身伤害的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并等候处理。

发生人身伤害的交通事故,第一时间即应报警,不要私了,更不能逃逸。如果私了,除了权益得不到保障,万一以后伤情加重,新增赔偿要求很难满足;如果逃逸会导致负全责。同时也应立即报保险公司现场出险,并保留必要的现场证据,如有可能,可以先用相机拍下对己有利的现场照片,为后面的责任认定和赔偿提供充分的有力依据。另外,对于伤员应立即予以抢救。

三、对事故认定书的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后,如有异议,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如果不提异议,在以后的事故处理中,认定书将作为最直接和最有力的证据,并且随着时间流逝,取得相反证据推翻它将越来越难。

四、申请交警调解的内容不能有漏项。

现在交警调解已不是事故处理的必经步骤。如果提请交警调解,必须依据法律书面明确每一个赔偿项目内容和金额,包括未发生或放弃的,否则会有后患,“今后互不追究”也不行。

五、保险理赔时应提供各类费用票据或证明。

保险公司理赔的基础是交通事故认定书、调解书或判决,但相关的费用单据必须齐备。

六、受害人应在一年的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年。保险起见,建议权利人在“伤害之日”或“确诊之日”满一年前提起诉讼,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的做法在某些法院不被认可。

七、提起诉讼时,根据责任人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申请保全。

事故发生后,一些不讲诚信的责任人,往往会转移名下财产,导致受害人即使胜诉,也很难得到赔偿,因此,在诉讼的同时或者之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对责任方名下的财产予以查封、扣押、冻结,保证将来的生效判决得到有力执行。不过,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应的担保,以防保全错误给对方造成损失。

八、诉讼时必须仔细准备或审查各类证据。

要求的赔偿须为实际发生且有相关单据证明或其他证明文件,包括伤残鉴定报告、死亡证明、医院病历、医疗费用收据、发票,后续治疗费用证明或鉴定、交通费住宿费发票、被扶养人情况、误工费证明(必须是收入减少的证明,如果超出纳税基准,应出具纳税证明,否则很难予以认定)、护理人员人数及其收入证明等。

九、法院判决或调解书生效后,如果未获得赔偿,应立即申请执行。

虽然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但随着时间的拖延,往往责任方会转移财产、变化居住地等等,给执行工作带来种种不便,甚至导致受害人很难得到赔偿。

十、聘请专业律师参与交通事故处理。

律师具有专业法律知识深厚和熟悉事故处理程序等有利条件,能够最大程度的为当事人谋取利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当事人在聘请时,要认真辨认职业律师和社会一些其他法律服务人员,选择正规的律师事务所和持证执业的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更好地维护自身权利。
[img]/tp/2014/1219/0818349687.jpg[/img]

担任公司法律顾问  代理刑事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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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我是寂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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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2009/4/13 11:04:22
不错

靓妹:玫瑰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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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2009/4/14 19:34:14
[color=blue]先顶后看,嘿嘿。。[/color]
帅哥:无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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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2009/4/15 10:57:18
不错,正在看
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帅哥:欢乐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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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2009/4/20 11:28:44
挺好的建议,顶
帅哥: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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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2009/4/25 15:16:08
超顶
我是狼人,我怕谁
帅哥:小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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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2009/4/26 8:42:53
先顶了再看!

没事就来溜达溜达,闲着也是闲着......
帅哥: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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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2009/4/27 7:50:31
[quote]先顶了再看!<br>[/quote]



谢谢哈![em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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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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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2009/4/27 10:36:52
好,看了才顶。
帅哥: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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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2009/4/28 7:57:08
[quote]好,看了才顶。[/quote]



好同志呀![em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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