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贴回复
返回列表1

查看:1215     * 贴子主题:即墨消费者反映:药效不佳申请退款竟发现“淘宝”秒变“天猫”果真“电商直

靓妹:0000000



积分:749
注册:2024-02-21
沟通:
Post By:2025/2/4 16:28:08
[img]/tp/2025/0204/1627155740.jpg[/img] 春节期间,即墨的消费者看“电商直播”被网络上的主播“无效退款”信誓旦旦的药效吸引,在“抖音直播”下单的时候,链接跳到了“淘宝”,但消费者没有多想,就下单购买了3盒“神药”,按照直播的说法,三盒“神药”完全治愈,但实际药效甚微,在感觉自己上当受骗意欲退款的时候,出现了“意外”。
[img]/tp/2025/0204/1627303750.jpg[/img]
“我在选择退货的时候,说明了‘直播’在电商平台进行了‘虚假宣传’……”消费者告诉说,她是按照购买的链接找到了“客服”,但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明明是头像是“市野博士”的头像及“市野旗舰店”的签名,却称自己不是“淘宝客服”,是“天猫客服”,就是不承认自己与“电商直播”联合“欺诈销售”的事实。
[img]/tp/2025/0204/1627403763.jpg[/img]

“这就是骗人,这家‘旗舰店’能不能认真点?”消费者坦言,“他们骗人能不能‘精致’点?”消费者气愤地说,“至少他们把明显带有‘市野博士’的商标去除,或把自己签名的“市野博士旗舰店”的签名改一改,为什么还在‘睁眼说瞎话’呢?”
[img]/tp/2025/0204/1628052787.jpg[/img]

“他们骗人太‘粗糙’了!”消费者说,“电商直播真的成了“法外之地?”,其实追究他们的责任并不难,在包装盒上有‘安徽省阜阳市太和镇工业园东区桑园路3号的生产地址……’”那么,电商直播的信口雌黄的“一派胡言”的夸大宣传,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及网信办就一点监管责任没有么?“《民法典》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当地成了一纸空文,没有丝毫约束作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费》的第一章第五条“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难道在安徽当地不好用?即墨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相关部门难道没有的责任?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返回列表1
Powered by ShuzirenCms © 2003-2025 Shuzire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rocessed in 0.00284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