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贴回复
返回列表1

查看:2978     * 贴子主题:即墨建设银行办理的“分期通卡”行内系统自动转款未告知客户导致持卡人不知

靓妹:精华肌



积分:681
注册:2020-05-17
沟通:
Post By:2023/2/16 8:38:18
“自己明明两年前就已经还完终止的分期,建设银行竟告知还有他近两万元未还!原本建行的一个优质客户,没想到现在成了老赖,这不是明显店大欺客的欺诈行为吗?希望相关部门能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出公平公正的满意处理。”
[img]/tp/2023/0216/0834592270.jpg[/img]

突收建设银行短信,分期通卡需还款近两万元
2022年9月15日,即墨市民于先生突然收到建设银行一条催款信息,他尾号为2104的分期通卡需还款517.43元,并且提醒如“未按时足额还款而产生逾期,建行将按规定向人民银行金融信息数据库报送逾期信息。”他非常不解,明明两年前已全部提前还款,为何又突然通知需还款,带着疑问,也为了自己的信用不受影响,于先生联系了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022-95533。客服的回复是“2020年10月10日,你的确向2104分期通卡存入51928元,但你并未提出终止分期。另外显示2104卡去年曾向你建行其他信用卡转款。共需还款19745.43元。对于这种回答,信用卡还款一直很及时的江先生懵了,因为他爱人及儿子也在建行办理了同样的分期通卡,并且也都是提前还款终止分期,为何他会出现这种情况?

分期通卡与信用卡捆绑使用,客户竟不知情!
“这张尾号2104的卡是一张分期通卡,是2019年8月,即墨建行工作人员主动电话联系我办理的。当初并没有任何人告知我2104分期通卡是一张信用卡,是与信用卡捆绑使用,自己根本就不知情。”于先生非常气愤地说。由于他是建行的优质客户,在建行也有信用卡,根据于先生的消费状况,工作人员给他申请的分期通卡额度为6万,无抵押,无担保,利息(分期费)很低,只要还够6期,余下的可提前还款,并且不收违约金和后面的利息。于先生觉得划算且当时恰好需要用钱,就办理了这张额度为6万的分期通卡。
“另外,自己在建行的信用卡消费后,都会按照建行信用卡短信通知及时还款,从未逾期。自己的建设银行储蓄卡内也有足够的活期余额,为什么会将分期通卡内的钱转向信用卡,并且是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一句‘行内系统自动转款’就可以置客户的合法权益而不顾?建设银行真是神般操作!”于先生难抑气愤情绪。
[img]/tp/2023/0216/0835244363.jpg[/img]
明明已提前还款终止分期,为何却继续分期
于先生主动与建设银行客服联系,并多次到即墨建设银行,但建行工作人员的答复意见与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022-95533客服如出一辙,“2020年10月10日,你的确向2104分期通卡存入51928元,但你并未提出终止分期。”于先生说,“51928元是当时提出提前还款终止分期时建行客服给算出的金额,即便按照建行的说法未终止分期,建行将2104分期通卡向建行信用卡转款,具体时间及金额,建行有责任和义务第一时间告知客户本人吧,之前,2104分期通卡还款,都会准时收到银行的短息提示及还款信息。为何2020年10月10日,分期通卡存入51928元后,近两年间始终没有收到任何信息告知,期间转的这几笔款,一概不知,如果说没有短信信息告知,为何自2022年9月15日来,建行短信又频发?影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我感觉自己既无辜又无助,明明建设银行方面的工作失误,却偏偏让客户来买单,来承受!”

分期通卡,客户不消费竟然也能自行产生消费

“还有,如果按照建行的说法,2104分期通卡是一张信用卡,2020年10月10日,存入51928元后,即便不终止分期,分期通卡的款,也应该由客户自己本人来支配消费,问题的关键是自2020年10月10日后,我就未动过这张分期通卡,更不要说使用此卡消费啦。如果不是因交涉处理此事到建行打印账单,不是亲眼所见,自己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客户不消费竟然也能产生消费的离奇事。每月的账单都会在同一时间出现在青岛市朋来顺16.67元、市北区朋来顺333.33元、市北区悠美生750元等单位跨行消费记录,我压根就不知到市北区还有这几家单位,每月定期出现的消费记录,更是无从得知。自己的分期通卡自己不消费竟然还能自行产生消费?另外分期通卡内的钱既然没有一次性扣完,那存入的51928元余款又哪去了?我感到自己掉进一个事先设计好的陷阱里,并且越陷越深。”
[img]/tp/2023/0216/0835425370.jpg[/img]
建设银行方的处理意见 客户表示难以接受
“这件事情简单说就是建设银行内部从工作失误造成的,首先分期通卡上的款,银行不应该未经客户同意,擅自动用。分期通卡款的使用情况,客户显然不知情。这是失误之一。第二银行有责任和义务及时告知客户账户款项的使用动态。银行近两年没有向客户发送短信信息告知。这是失误之二。第三分期通卡与信用卡捆绑使用,客户应该有知情权。但之前银行工作人员却没有告知客户分期通卡与信用卡可以捆绑使用的功能。这是失误之三。”一位金融界的专家对此事做了认真分析。
“我原本2020年10月10日就已经提前还款终止分期,不想建行内部的工作失误导致这种状况,现在提出再让我还款后,退还手续费,帮我恢复银行信用,我很难接受。首先,在这个问题上银行已经失信与我,产生的款项我无法认同,去年9月我先后多次专门向青岛市银保监局反映希望客观公正处理此事,11月26日又专门写信实名举报,但进展缓慢,现在每天早晨都会收到建设银行的催款信息,还款额变成了26000多元,并且今日00:24从我的建行储蓄卡擅自扣除了6524.48元。现在此事已严重扰乱影响了我正常的工作和生活,难道诚信就是弱势,就应受欺凌?”于先生希望金融监管部门能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帮呼吁一下,做出公平公正的满意处理。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返回列表1
Powered by ShuzirenCms © 2003-2024 Shuzire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rocessed in 0.00236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