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贴回复
返回列表1

查看:3197     * 贴子主题:即墨:宣判知识产权领域首例公益诉讼案

帅哥:Tily



积分:17965
注册:2017-02-03
沟通:
Post By:2022/12/27 13:40:44
近日,由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检察院针对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中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公益诉讼请求。
“被告人刘某某、陈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六万元;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令公益诉讼二被告人在山东省主流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不合格儿童服装销售额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当庭,被告人刘某某、陈某某服判并缴纳了全部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
该案系青岛市办理的首例涉未成年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系即墨区知识产权领域首例宣判的公益诉讼案件。
2019年9月份至2021年7月份期间,刘某某、陈某某夫妻二人在未经商标权利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微商线上销售的方式,面向全国非法销售假冒“adidas”、“FILA”等注册商标品牌童装并以此牟利。
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在联合执法发现了刘某某、陈某某夫妻的违法犯罪线索,随后市场监管部门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2022年6月公安机关以刘某某、陈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阶段,即墨区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对涉案扣押物品进行安全质量检测。经检测发现,扣押涉案假冒品牌的童装中有多批次不符合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和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标准要求,系不合格产品。但不合格的同批次童装已通过线上销售的方式流向了全国。即墨区检察院审查认为,刘某某、陈某某夫妻销售假冒童装、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不仅构成刑事犯罪,且存在质量隐患,可能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未成年消费者的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启动公益诉讼办案工作。
本案系即墨区检察院在办理知识案件刑事案件中发现的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在审查起诉期间,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对不合格童装的具体销售数据进行了调查取证工作,查实了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童装的具体销售时间、数量及销售额等情形,为明确公益诉讼诉求打下了坚实基础。
为了保证公益诉讼办案质效,青岛市、即墨区两级检察院就拟开展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路径和法律依据召开专家论证听证会,邀请法学专家、医学专家、市场监管部门管理人员、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加。围绕案件基本情况、提起公益诉讼的可行性以及意义进行充分论证,同时专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发挥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与检察官充分交换意见。参会人员一致认为不合格童装可能危害未成年人身体健康,损害众多未成年消费者合法权益,侵害了社会公利益,侵权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即墨区检察院认为,随着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和知识产权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的全面推开,两级检察机关的未检、知识产权部门组成的上下一体的办案组,针对案件的疑点难点共研取证思路、共商诉讼路径,不断开拓工作思路,为本案刑事和公益诉讼工作的协同高效推进建立了信心。
即墨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提醒,本案作为全市首例知识产权领域的涉未成年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填补了检察机关对侵犯商标权类知识产权案件中不合格产品法律监督的空白。青岛市即墨区系全国三大童装产业基地之一,童装市场繁荣,拥有童装生产企业3000余家,2019年获评“共建世界级童装集群先行区”,本案的办理对于当地相关行业经营者具有很强的教育警示意义。
下步,检察机关将联手有关职能部门,把打击知识产权与惩治不合格产品质量并重,进一步加强对儿童服装的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加大对童装质量的抽样检测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同时积极探索开展童装生产销售企业的行业合规工作,用案例警醒童装生产、销售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面”的良好社会效果。
[img]/tp/2017/0203/1648017890.jpg[/img]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返回列表1
Powered by ShuzirenCms © 2003-2024 Shuzire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rocessed in 0.00306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