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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4864     * 贴子主题:胶州保利·西乡月的车位难题,又在即墨保利·堂颂出现了?

帅哥:无奈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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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2020/11/5 11:01:55
最近几天,“质观胶东”栏目一直在关注保利·堂颂交房时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除了已经报道的精装质量问题外,保利·堂颂的业主又发现了新问题。“我们认为保利·堂颂的车位尺寸不够,中间一些区域如果相邻车位上停放两辆车,业主可能爬车窗才能出来!”业主们投诉说。
质量观察员调查发现,保利·堂颂并不是保利第一个出现车位尺寸质疑的小区。去年位于胶州的保利·西乡月交付时,业主们对于车位和地下车库设计不合理的问题同样反映强烈,最后部分业主退还车位纠纷才告一段落。
[size=5]车位尺寸成争议焦点[/size]
对于许多购房者来说,私家车是出行的主要方式。所以在保利·堂颂交房以后,业主们不仅仅去查验了自己的精装房,也到车库进行了实地探访。
在没有使用任何测量工具的情况下,[size=5]业主感觉部分车位尺寸偏小。[/size]随后,有业主找来了尺子,对车位尺寸进行了测量,结果发现部分车位尺寸不到2.3米,对于家中购买SUV的业主来说,这样的尺寸在隔壁车位也停有车辆的情况下,驾驶员下车可能会有困难。
质量观察员在小区内探访时,在车库里还发现了一些安全隐患。对于这样的小区,业主们很难满意。
[img]/tp/2020/1105/1101073860.jpg[/img]

    [size=5]地下车库曾是西乡月业主最挠头的难题[/size]
  类似的问题,也曾在[size=5]胶州·保利西乡月[/size]上演。保利西乡月的业主们入住后,部分业主就面临着停车后,难以从车中出来的问题。而且因为小区出入口设计不合理,所以小区内经常会在出入口处,出现大面积拥堵的问题。
  无奈之下,许多保利西乡月的业主只能在相关政府部门的帮助下,将车位退给保利,在小区外另找停车地。
  保利·堂颂会不会重演这一幕,我们拭目以待。
  [size=5]人防车位业主存疑虑[/size]
  此外,有业主反映,保利·堂颂有部分车位是人防车位,现在开发商将普通车位和人防车位放在一起“出售”,业主们担心买到人防车位,权益难以保障。
[img]/tp/2020/1105/1101497880.jpg[/img]
    在车库入口处,质量观察员确实看到了防空地下室的指示牌。对于人防车位,济南有过一个案例。
  2016年5月29日,原被告三方签订了一份车位买卖合同,约定将所有权为被告张某的位于某地块(19区)东区地下车库T107出售给原告,金额总计150000元。原告于2016年5月29日交付给被告张某20000元定金,交付给被告济南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佣金5000元。诉讼中,经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该买卖合同中车位属于人防车位。原告要求被告张某返还定金20000元, 要求被告济南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返还佣金5000元。
  [size=5]一审法院裁判认为: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遵循法律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合同,为无效合同,不被法律所保护。[/size]本案中,涉案车位已被证实为人防车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禁止任何组合或者个人破坏、侵占人民防空设施。
  由于涉案车位为人防车位、人防设施,不得进行买卖,因此原告与两被告签订的车位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现在许多开发商,在利用人防车位牟利时也变得精明了。车位合同不再有“车位所有权转移”等字眼了。取而代之的是“使用权转移”。对于这样的合同,购房者也要需要注意一个细节:协议上是否明确约定租赁期限?如果约定了,那期限是多少?约定的期限是否违法呢?对此,购房者一定要比对《物权法》的相关法律,如果违法要第一时间举报。
帅哥:大自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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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2020/11/6 8:24:44
有为老百姓说话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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