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18/7/5 17:04:44
即墨环保局处罚107家污染企业
即墨环保局对即墨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等107家企业(个人)处以行政罚款情况,具体如下:
即墨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3月6日私自改动在线监测设备采样管,用清水稀释水样,使自动检测设备不能正常运行,降低了在线设备数据。4月15日排放废水中氨氮浓度6.54 mg/L、 COD浓度为51mg/L,经查阅当日在线监控平台数据,对应在线数据为氨氮浓度5.8mg/L、 COD浓度为43mg/L,在线数据低于实测数据。即墨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0万元。
4月15日排放废水中SS浓度151 mg/L、氨氮浓度6.54 mg/L、 COD浓度为51mg/L,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即墨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5.234万元。
即墨市第三人民医院9月2日排放的医疗废水中悬浮物67 mg/L、COD555mg/L、氨氮67.7mg∕L、粪大肠菌群1800个∕L,均超过《医疗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96-2006)。即墨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5319.6元。
青岛华山国际乡村俱乐部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省级高新区埠后村建设的高尔夫球场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8万元。
青岛勇智诚工贸有限公司建设的机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于2014年1月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
李亭山位于即墨市刘家庄镇高家岭村经营的即墨市刘家庄镇高家岭埠东石场,建设的石子加工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2万元。
青岛神龙机床制造有限公司在城市建成区以外的人口集中地区焚烧塑料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即墨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5000元。
青岛玉圣餐饮娱乐有限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噪声65.2分贝,超过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一类区标准。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万元。
青岛华夏橡胶工业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通济新经济区城马路中段建设的橡胶输送带加工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2万元。
青岛中联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的混凝土生产加工项目,在生产中向大气排放粉尘,产生环境污染。即墨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8万元。
胡绪家位于即墨市七级镇泉庄村295号新建的面粉、花生油生产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于2013年5月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莱阳鑫森木业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催诏村,该公司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2万元。
青岛凯美尔饮水设备有限公司建设的开水器生产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擅自于2013年11月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6万元。
青岛海利达焊割设备有限公司公司建设的焊割工具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也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青岛圣美纳地毯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烟青一级路东侧4号建设的地毯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赵丽萍位于即墨市通济新经济区赵家岭酸碱经营销售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2万元。
于资学建设的一级综合医院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山东即墨黄酒厂有限公司1月16日锅炉向大气排放的烟尘浓度95.9mg/Nm3,超过《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3)。即墨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
3月19日糊化大灶向大气排放的烟尘浓度88.8mg/Nm3,二氧化硫浓度4740 mg/Nm3,氮氧化物浓度444 mg/Nm3,超过《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3)。即墨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7万元。
青岛新立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华山一路291号建设的包装印刷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于2014年3月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青岛金石塑粉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北安办事处泉岭村建设的塑料粉末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8000元。
青岛立本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北安办事处下疃村建设的金属制品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8000元。
青岛宏源祥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大信工业园建设的废润滑油回收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于2014年12月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万元。
即墨市永恒铜铝铸造厂位于即墨市环秀办事处大韩村473号,按照淘汰锅炉实施方案属淘汰的锅炉,没有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停止被淘汰锅炉的使用。即墨市环保局依据《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2000元。
青岛仁凯祥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环秀办事处冢子头村,其建设的索具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同时按照淘汰锅炉实施方案属淘汰的锅炉,没有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停止被淘汰锅炉的使用。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万元。
青岛恒丽静电喷涂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环秀办事处小韩村,按照淘汰锅炉实施方案属淘汰的锅炉,没有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停止被淘汰锅炉的使用。即墨市环保局依据《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2000元。
青岛三鼎电子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环秀办事处西叫村建设的电子产品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科利达电子(青岛)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环秀办事处西叫村建设的手机零部件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林忠初经营的青岛即墨市宏达利机械配件厂位于即墨市环秀办事处林家土桥头村,建设的索具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同时按照淘汰锅炉实施方案属淘汰的锅炉,没有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停止被淘汰锅炉的使用。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7万元。
陆厚超位于即墨市蓝村镇南泉中心社区朱家官庄村,建设的加气砖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0万元。
青岛信利来机械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龙泉河6路建设的机械配件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青岛盛美钢格板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龙泉办事处凤凰山6路建设的钢格板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青岛奥开工业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北部工业园凤凰山6路建设的隔离剂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青岛戴迈特建筑节能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北部工业园龙泉河3路8号建设的干粉砂浆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青岛鸿舜包装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北部工业园内龙泉河2路建设的包装盒后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
青岛金美来纺织助剂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龙泉办事处龙泉河7路南凤凰山5路东,建设的纺织助剂生产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
青岛创得电子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龙泉街道办事处一级路东侧8户建设的汽车开关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
青岛伊利达西一机械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龙山办事处南葛前街村经八路17号建设的机械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
青岛盛泰达汽车工贸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龙泉街道办事处华泉一路建设的木箱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青岛德兴牧业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环保产业园钱崮山二路建设的机械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
青岛海珠工贸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龙山办事处刘家官庄村建设的轮胎维修设备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
青岛奈司工艺品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环保产业园即发龙山路建设的相框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万元。
青岛三锦针织有限公司3月26日排放的废水中色度160倍, COD浓度281mg∕L,超过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即墨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2987万元。
青岛瑞鑫洋机械有限公司建设的机械加工、配件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于2013年8月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5万元。
青岛盛冠纺织服装进出口建设的喷胶棉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5万元。
青岛正东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店集中心社区驻地建设的脱皮花生仁生产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万元。
青岛鹏旭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店集中心社区建设的乳白花生仁生产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万元。
emsp;青岛即墨市大信镇长直村185号青岛即墨红星机电厂、烟青路658号腾马电器有限公司、北安工业园内即墨市海星电器厂、孔雀河三路32号琴星电器厂、北安办事处兰家庄村天马电器厂、通济办事处南山东村亮星电器厂、龙山办事处青岛开得力机电厂,喷漆有刺鼻气味,漆渣乱排。 青岛市 大气、固废 1.青岛即墨市红星机电厂主要从事风扇、排风机生产,无环保手续。生产过程中有喷涂工艺,喷涂原料为喷涂粉末,并非油漆,现场也未发现漆渣,因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废气、粉尘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2.青岛市腾马电器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风机组装,未办理环保手续。厂区东侧车间设喷粉车间一处,有喷粉流水线一条,2013年建成使用,2015年8月废弃停用。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无喷漆工艺,目前喷粉流水线废弃停用,现场未发现漆渣及喷漆刺鼻气味,但因无污染防治设施,在喷粉线弃用之前的生产过程中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对环境造成影响。3.即墨市海星电器厂主要从事风机组装,未办理环保手续。因效益问题已于8月10日停产。加工点内南侧设喷漆棚一处,面积约10平方米。生产过程有喷漆工艺,喷漆废气未设置收集处理设施,废气无组织排放,气味对周边环境有影响。现场有少量的喷漆痕迹,产生的漆渣散落在地面一直未清理,在拆除后清理过程中,收集5公斤左右漆渣堆存于喷漆间的角落内。4.青岛即墨市琴星电器厂主要从鼓风机、排气扇、轴流风机生产,未取得环保手续。喷涂过程产生粉尘和废气,配套建设了滤芯除尘器、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设施,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喷漆为2017年5月份新上工艺,未使用。因该公司无环保手续问题,即墨市环保局于2017年5月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对其处以罚款3.1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企业正在停产补办环保手续。5.即墨市天马电器厂2014年5月前从事电机组装行业,2014年5月后转型为物流行业,目前主要从事电器行业五金产品配送,现场未发现喷漆痕迹。6.即墨市亮星电器厂,主要从事风机、排气扇制售,未取得环保手续。生产过程有喷漆工艺,喷漆废气未设置收集处理设施,废气无组织排放,气味对周边环境有影响。产生的漆渣散落在地面一直未清理,在拆除后清理过程中,收集10公斤左右漆渣堆存于喷漆间的角落内。7.经协调工商、税务、安监、环保、公安等部门进行核查,龙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未发现有青岛开得力机电厂这一企业。 是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1.青岛即墨市红星机电厂,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和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于2017年9月12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生产、拆除设备。该厂现正在自行拆除生产设备,9月14日前拆完所有生产设备,并清除所有原材料。拆除和清理工作由大信镇政府和即墨市环保局进行监督落实。2.腾马电器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和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市环保局于2017年9月11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生产,并拟对其实施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北安办事处已对其采取了断电措施,停产事宜由办事处和市环保局进行监督落实,待其完善相关环保手续方可重新投入生产。3.北安街道办事处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即墨市海星电器厂在9月15日前将设备、产品、原料全部清除。已完成。即墨市环保局要求其将漆渣收集暂存,日后作为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4.即墨市环保局和通济街道督促青岛即墨市琴星电器厂在环保手续完善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5.对即墨市亮星电器厂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和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擅自投入生产行为,即墨市环保局于2017年9月11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生产。该单位正在自行拆除生产设备,清除原材料。拆除和清理工作由通济街道和即墨市环保局进行监督落实。即墨市环保局要求其将漆渣收集暂存,日后作为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6.即墨市已要求大信镇、通济街道办事处、北安街道办事处、龙山街道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辖区的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