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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3965     * 贴子主题:车被偷走,公安却以经济纠纷为由不立案

靓妹:随风飞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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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2017/10/9 10:00:50
[size=4] 9.11号,我的车子协议卖给别人。转账一万元,然后给我写了一个协议,说买我的车交定金一万,剩余款第二天过户时付齐。9.12号,农历的7月二十二,也就是青岛地区的财神节这天,我们去即墨海来福驾校过户,买车人非要坚持少在协议好的价格上少给我们两千元,我们不同意,僵持到中午,对象单位请客,我们锁好车去吃饭,不到两个小时后回来发现车!被对方偷走,打电话找对方,说是找好辖区派出所所长了,要么在协议基础上在少给四千,要么什么也没有,把我的车卖当黑户给卖了,然后我们打110报警电话,即墨通济警方出警后说是经济纠纷不予立案,我反问我的车没过户给他,我也没欠他钱,偷走我的车为什么不立案,警察理都不了理,只说是经济纠纷,让去法院,随后我们咨询律师,都说派出所应该立案。派出所不立案让他们出不立案决定书,到检察院控诉科去要求立案,9.18号,也就今天周一,我们又去派出所,负责接警的负责人依旧不立案,也不开具不立案决定书,随后我去了公安信访科,负责人说派出所不立案就要出具不立案决定书,让我们去找,去了派出所说到这里我只能呵呵了,接警负责人说这不是案件出具什么不立案决定书,我说信访科说你不立案就应该出具不立案决定书,负责人说那你就到信访科去让他们写吧。我就不明白,只交了一半不到定金的户头还在我名下的车,让对方偷抢去怎么就不是案件[/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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