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13/4/15 9:00:46
各位网民:
2013年4月3日,即墨小商品城火灾发生后,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消防支队及即墨市政府有关领导亲临现场指导灭火和善后工作,现场责成即墨市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从发生火灾区域开始,最短时间内分区整顿店外经营,占用消防通道空间等问题,等待消防部门的验收和处罚决定。
1、依据市消防部门和安监部门的要求,小商品城的店外经营必须取缔,以疏散消防通道,保证市场消防安全。
2、经市消防部门、安监部门同意,自小商品城市场所2013年4月4日下发清理整顿通知中所规定的清理之日起,租赁地摊经营户可延缓10天清理。
3、现租赁地摊经营户无处经营,市场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小商品城三期开发商在相关位置给予安置。
4、安置后,市场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对该安置区域加强宣传,在小商品城市场设置该区域的引导牌和广告牌,提升该区域知名度,增加经营收入。
5、百货城建成后,现租赁地摊经营户凭小商品市场所在市场内做调查时签字的意向书,参加百货城商铺统一安排。有意向的地摊经营户在上述第2条规定的时间内,按消防部门要求清理完毕,于7日内到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小商品市场所签订参与百货城商铺安排的确认书。
6、收到该《答复意见》两日内,地摊经营户可到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小商品市场所办理到小商品城三期经营的相关安置手续,小商品市场所将按照“先到先选”的原则办理。
7、超过清理时限,仍不自行清理的,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8、地摊经营户租赁未到期,房主不予退还租金的,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和有关部门可协助予以追讨。
即墨市场建设服务中心